天水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张家川县南河龙山段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天发改代赈〔2012〕697号)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上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南河龙山镇至韩川段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的报告》(甘投评审〔2012〕212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南河为清水河一级支流,自东向西流经工程区,沿岸地势平坦,村庄密集,由于南河径流不稳定,每遇洪水则冲刷岸坡,淹没农田,逼近村民院落,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危害。目前,除工程治理河段上游已建有0.38公里堤防、下游左岸建有数百米堤防外,再无任何防护措施,无法有效抵御洪水侵袭,为提高工程设防河段整体防洪能力,保护两岸群众、村庄及耕地安全,同意修建南河龙山镇至韩川段堤防工程。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
新建南河龙山镇至韩川段堤防4.961公里,其中:左岸2.492公里,右岸2.469公里;新建排水涵管5处,巡堤踏步4处。工程等别为Ⅳ等小(一)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
三、工程建设方案
堤防工程堤距不小于20米,堤身采用砂砾石填筑贴坡式梯形断面,迎水面坡比1:1.5,背水面坡比1:1.25,堤顶宽3米,迎水面护坡型式采用C15砼护面。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56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补助及自筹。
五、工程效益
该工程建成后,可有效保护沿岸10063人及2109亩耕地的安全,并可新增耕地8亩。
请据此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研报告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要求自可研批复日起1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