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六·五”世界环境日
暨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保局、宁东管委会环保局:
环保部确定2012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绿色消费 你行动了吗?”,旨在强调在生态环境恶化和能源危机日益突出的形势下,充分认识推广绿色消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呼吁人人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社会大力推广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规定,每年六月的第一周为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今年我区环境教育宣传周时间定为6月4日至10日。
为做好2012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宣传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召开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工作会议,同时启动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自治区环保厅也将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举办“六·五”广场环保宣传咨询活动,“清凉宁夏”环保专场文艺演出,“环境与健康”进社区,“环保知识”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并在当天群发环保公益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宣传“绿色消费”理念。希望各市、县(区)环保局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和环境教育宣传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市、县(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的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并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统筹部署,精心策划组织系列活动,为环保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平台,传播绿色消费理念,鼓励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绿色消费,践行绿色生活,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三、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在宣传活动中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贴近群众生活。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导的作用,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宣传效果,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
四、总结经验,交流成果。各市、县(区)环保局要及时总结“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中的经验成果,于6月12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 人:刘 军
联系电话:0951-5160726 5160736(传真)
电子邮箱:15121875858@126.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