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12-11-22    浏览次数:4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2年 第16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考评,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等8家单位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兰州分公司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永登分公司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玉门分公司

  5、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氧站)

  7、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金川镍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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