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委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农业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督查工作,为做好我省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取得的成效,包括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大案要案查处督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对外宣传和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情况等。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属地责任落实和工作部署情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情况等。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明年工作思路。
二、总结步骤
通过自查、督查、形成总结材料等措施对全年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各地围绕督查和总结内容,积极开展自查,采取查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资料、现场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工作开展情况、与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代表进行座谈等方式进行。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督查。各市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县(市、区)落实整治任务。11月下旬,省农委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市开展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形成总结材料。在自查和督查的基础上,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特别要总结带有普遍性、规律性、指导性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总结材料。同时切实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填报《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随同整治总结一并报送。
三、时间安排
各市开展自查和督查的总体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12月上旬初形成总结材料,请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畜牧水产局)于12月4日前将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文件形式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相关业务处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做好全年整治工作总结。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做好本市的自查和总结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整治任务,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结合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已采取的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完善长效机制。
(三)提炼经验,加以推广。各地要把总结和自查、督查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根据自查和督查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提炼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和总结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耿继光、董承武 电话:0551-2666768、2666787;传真:0551-2666787;邮箱:ahncpzljg@126.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