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颁发霍邱县矿区应急救援中心救护队资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11-22    浏览次数:5

       依据《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认定霍邱县矿区应急救援中心符合颁发矿山救护队三级资质的条件,现予公示。

       若对该矿区应急救援中心颁发三级资质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11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留真实姓名。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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