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法》宣贯准备有关问题研究

发布日期:2012-11-22    浏览次数:2

    根据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渔技函〔201294号“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宣贯准备有关问题研究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有关问题研究提纲的要求,我站结合当地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实际,采取实地调研、专题研讨、征求意见等三种形式,编习了研究总结材料。

《推广法》实施17年以来,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新时期农业重点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和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渔业行业各级技术推广机构职能、任务不断拓展,《推广法》规定现有推广工作职能、各项保障措施等已不完全符合各推广机构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急需在新法律中进行修改、完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明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主体和主导地位。

2、进一步完善国家农业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

3、提高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各项待遇和工资水平;

4、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经费正常运转;

5、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监督。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内容较少,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刚性不强,需要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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