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农业局(委):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水稻杂交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水稻杂交种子。抽查范围是全省40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每个企业原则上抽取2个样品,品种由扦样人员决定。检测项目包括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等四项质量指标。
二、工作分工
本次抽查任务由湖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等7家质检机构承担,其中抽查样品的质检机构同时承担净度、发芽率和水分指标的检测工作,品种纯度由省中心统一组织纯度种植鉴定。
三、时间安排
承担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2012年12月15日前将扦样分取的纯度种植鉴定样品送省中心,2013年1月30日前将净度、水分、发芽率的室内检测结果报省中心。
四、工作要求
1、纯度种植鉴定样品分为两个包装,每个包装100克。
2、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秉公执法。
3、承担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派得力人员承担本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抽查任务。各地种子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为监督抽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