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仪陇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日处理10000m3)。
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废水10000m3的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厂外截污干管14.72km,同时建设供电、供水等辅助公用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污水处理工程由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厂外截污管道由仪陇县新县城建设指挥部建设。
建设地点: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新南村
工程投资:该工程总投资404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环保投资。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南充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省华城建筑有限公司,湖南东富集团醴陵建设总公司。
监理单位: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该项目处理的废水主要为嘉陵江东岸城区及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另收集银明黄酒厂和哈哥兔业两个工业企业废水(不含重金属的排放)。废水经厌氧池 氧化沟 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经厂区总排口由箱涵排入嘉陵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剩余污泥、从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和生活垃圾,脱水后的剩余污泥、栅渣及生活垃圾均由仪陇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设有专人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设置了水质化验室,环境保护档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按规章制度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无组织排放中氨、硫化氢、甲烷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外排废水中pH、色度、粪大肠菌群数及SS、COD、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总氮、氨氮、总磷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要求。
3、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脱水后的剩余污泥、栅渣及生活垃圾均由仪陇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现将验收调查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四川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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