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商务部 » 正文

商务部外贸司关于请提供商品市场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次数:4


【发布单位】商务部 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贸促函[2012]93号
【发布日期】2012-06-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摸清全国有进出口业绩的商品市场的营业面积、年成交额、进出口额等情况,以利于加快培育内外贸结合的商品市场工作,请你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附后),并于6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皓烚 刘丰
  电话:010-65198451,010-65197423
  传真:010-65197452
  邮箱:lihaoxia@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情况调查表
   (下载网址:http://wms.mofcom.gov.cn)
 


商务部 外贸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