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出口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2    浏览次数:1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增强出口内生动力,推动我省外贸跨越式发展,省政府同意郑州市等市、县为河南省出口基地,现予公布。

  有关省辖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出口基地建设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产业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指导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努力扩大出口,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和省级出口基地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进一步搞好服务,研究完善促进出口基地发展的有关政策,推动出口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第三批河南省出口基地

序号

单 位

出 口 基 地

1

郑州市

河南省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

2

洛阳市

河南省钢制办公家具出口基地

3

鹤壁市

河南省镁加工产业出口基地

4

濮阳市

河南省特色专业化工产业出口基地

5

濮阳市

河南省石油装备出口基地

6

南阳市

河南省石油装备出口基地

7

南阳市

河南省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

8

南阳市

河南省光电产业出口基地

9

濮阳市

河南省羽绒制品及服装加工产品出口基地

10

三门峡市

河南省苹果及果汁出口基地

11

周口市

河南省食品调味品出口基地

12

固始县

河南省柳编产品出口基地

13

杞县

河南省大蒜出口基地

14

汤阴县

河南省农产品出口基地

15

虞城县

河南省五金工量具出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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