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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87号

发布日期:2012-06-20    浏览次数:2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等9家单位申报的水貂犬瘟热活疫苗等5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请的注射用硫酸头孢喹肟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农业部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水貂犬瘟热活疫苗(CDV3-CL株)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中特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三类

(2012)新兽药证字22号

注册

紫锥菊

青岛康地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青岛六和药业有限公司、潍坊诺达药业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临邑)有限公司

一类

(2012)新兽药证字23号

注册

紫锥菊口服液

一类

(2012)新兽药证字24号

注册

紫锥菊末

一类

(2012)新兽药证字25号

注册

蛇床子溶液

常州市武进动物药品有限公司

三类

(2012)新兽药证字26号

注册

注射用硫酸头孢喹肟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二类

(2009)新兽药证字16号

变更注册:增加0.5g含量规格


附件:

公告1787.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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