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各市(地)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积极推进全省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依据《关于做好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及复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11号)和《关于开展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黑安发〔2012〕18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省全安监管局定于12月9日到2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督导调研,以及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审、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复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目的
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复评2010年度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审2013年度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针对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基层创建实际情况,推进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为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二、督导调研内容及重点
《黑龙江省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工作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安全社区建设专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全省安全社区工作会议后各市(地)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评审(复评)省级(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三、省督导调研组组成
第一组 李宝君 省注安师协会会长
张秋昊 省注安师协会副秘书长(联系电话:138804503736)
负责地市:哈尔滨、绥化、省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
第二组 贾建勋 省注安师协会副会长
齐彦龙 省注安师协会安全社区建设办副主任(联系电话:13674620658)
负责地市: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
第三组 王新元 省注安师协会副会长
金万吉 省注安师协会副秘书长(联系电话:13351880917)
负责地市:齐齐哈尔、大庆、伊春、黑河、大兴安岭
四、督导调研方式
(一)听取各市(地)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会议纪要、活动方案、建设规划、申报备案材料等内业资料。
(二)现场抽查创建安全社区试点单位。
(三)查阅2010年命名的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2013年参加评审的省级示范企业相关申报内业资料。
(四)依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和《黑龙江省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深入被复评、评审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企业评审。
五、时间安排
督导调研组对每个市、地(系统)的督导调研时间为1—2天,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各督导调研组商相关市、地(系统)安监局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根据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整理有关文件和档案,积极配合督导调研和评审工作。
(二)各督导调研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提交督导调研情况报告。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