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全系统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近日,长治市局制定出台了《长治质监系统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系统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模式。
绩效管理是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增强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通过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健全绩效管理制度,综合运用考评结果,来保障全面落实“四新”工作目标,从而推动全系统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实施方案》分别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以及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对各县(市、区)局的绩效评价考核,主要包括对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宏观质量管理、食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监察、产品质量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业务开展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对直属单位的绩效评价考核,重点考核职责履行、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内部管理、法制建设等方面内容。《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全市质监系统的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效促进全市质监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