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枯水期电力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3

川经信电力函〔2012〕129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全省电力需求增长趋缓。今冬明春枯水期,预计我省主网最大用电负荷2600万千瓦,日均用电量约4.1亿千瓦时,在保障电煤供应的情况下,可实现电力电量基本平衡。但由于气温变化对取暖负荷影响较大,将会引起用电负荷的剧烈波动,同时受电煤供应、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保障电力供应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枯水期电力生产供应工作,确保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增加电力有效供给

  各产煤市(州)、重点煤矿、各火电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供煤力度,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枯水期电煤供应任务。各电力企业要做好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提高设备设施完好率,减少非计划停运,保证枯水期稳发稳供。省电力公司要进一步优化电力调度,合理安排火电机组发电,按计划消落瀑布沟、二滩等有调节能力水电站水库水位,努力增加枯水期电力供应。

  二、加强有序用电管理

  根据四川省电网结构及各地用电负荷特性,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制定了《全网负荷缺口调控指标分解表》(附件1)。请各市(州)经信委、供电企业根据本地电网制约情况,采取应对措施,早预警、早准备,进一步分级细化有序用电预案,将调控指标落实到具体企业、线路。在出现电力供应紧张时,要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党政军机关、医院、学校、铁路、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广播、电信、金融机构、农业生产、石油天然气生产输送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要,组织企业避峰错峰生产,引导企业控制负荷和电量需求,切实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缺口,结合各地去冬今春用电实际情况,考虑用电结构、新增用电等因素,下达今冬明春枯水期各地电量分配比例(附件2)。各地应根据省上确定的原则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切实组织制定好本地电量分配方案,要特别注意保证主网趸售的地方电力企业及关停小火电机组地区的用电,在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主网趸售的地方企业与主网直供区供电量应同比例减少。

  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各地要大力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当地用电负荷率,确保完成下达的用电负荷率目标(附件3)。在枯水期电力供应紧张时期,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用电和“亮化”工程用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写字楼、商业场所要适当减少照明度,调整空调的设定温度并缩短开启时间,严格控制市政、广告、店招用电。

  四、做好外购电准备工作

  省电力公司要切实做好电力供需形势的预测分析,加强与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区域电网公司和周边省市电力公司衔接,在优先满足省内发电企业发电的情况下,根据电力供需缺口适时增减外购电,确保今冬明春枯水期全省电力供应。

  附件:1.全网负荷缺口调控指标分解表

     2.各地电量分配比例表

     3.各地用电负荷率考核目标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1-3下载.xls
  附件下载地址:http://imgs.sc.gov.cn/DocAnnex/2012/11/22/d5bb2ec9196d49e48d8dae1c0ab0118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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