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总结与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总结全年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我委将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高产增效创建考核评估,现就做好今年高产增效创建总结与考核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准备
对照《江苏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考核办法》(苏农业[2011]26号)的要求,承担万亩示范片建设任务的各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要将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领导批示、专业化服务档案、农户定点考察资料、图片(包括影像)资料等整理归档。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声像资料制成光盘,同时把项目实施整体情况制作成多媒体。在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形成高产增效创建工作总结、项目资金使用报告和自查评估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二、材料报送
各市农委要向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农业局,下同)报送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
(一)工作总结。全市及辖区内所有项目县(市、区)全年高产增效创建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主要成效、主要做法、机制创新、典型经验、工作打算等,有关内容要有数据、有观点、有例证。
(二)部级整建制推进测产结果。辖区内部级整县、整乡整建制推进结果,包括夏熟小麦、秋熟水稻(丰县、泗洪整乡整建制推进秋熟为玉米)、棉花产量数据。
(三)市级复评报告。按照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市级复评,形成复评报告。报告包括辖区内所有万亩示范片考核结果、整乡整建制推进考核结果、高产增效创建先进候选单位推荐名单,市级推荐创建先进候选单位名额为30个,省里将评出20个县级先进单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项目资金使用报告。辖区内项目县(市、区)高产增效创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包括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补贴的具体环节、补贴标准等详细情况,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高产增效创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附件2),资金使用情况将作为项目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亮点调查表。全市及辖区内所有项目县(市、区)要认真梳理全年创建工作,并填写高产增效创建工作亮点调查表(附件3),包括重点媒体宣传报道、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领导视察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评工作,有关项目考核材料请于12月5日前报送至所在省辖市农委。
(二)各市农委要按照《江苏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考核,有关材料要求语言精练,内容丰富,工作总结、复评报告、资金使用报告、工作亮点调查表等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委农业局,报送时间和材料质量将作为明年项目安排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苏州、泰州、宿迁要按照《关于委托做好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和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并做好昆山、泰兴、沭阳县(市)的考核评估工作,复测结果单独排序,考核A、B、C等级以省管县试点县为单位单独核算。省农垦、司法系统考核结果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委农业局。
(三)省里将组织专家对整建制推进县、创建工作先进候选单位集中开展考核评估,接受省级考核评估的单位准备8分钟的工作汇报多媒体(推荐创建工作先进候选单位与整建制推进县重复的,只做一个汇报多媒体)。
联系人:佘义斌,电话:025-86263625、86263620
传真:025-86263638,电子信箱:nyjzhk@163.com
附件:1、市级推荐先进候选单位名额分配表
2、高产增效创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3、高产增效创建工作亮点调查表
2012年11月23日
关于做好2012年高产增效创建工作总结和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