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三年多来,成效如何?
答:总体上看,工程实施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主要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抓好主要环节,“三个规定动作”基本完成。《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34号)要求的“三个规定动作”(排查鉴定、科学规划、分类分步改造)前两个已经顺利完成,第三个在今年年底完成也基本没有问题。像校安工程这么大规模、这么大范围、这么高要求、这么系统的校舍安全建设工程,在我国学校建设上还是第一次。通过“地毯式”排查鉴定,用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基本摸清了37.5万所、217万栋、14.5亿平方米校舍的“家底”,使各级政府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掌握了辖区内中小学校舍面积、场址分布和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做好学校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联合国秘书长减灾事务特别代表瓦尔斯特隆女士专门来函,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项可与其他国家分享的十分重要的措施”。工程规划充分体现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把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3.5亿平方米的校舍纳入了三年规划。各地按照“安全、必须、节俭”的原则,因地制宜,尽力而为,合理确定技术路线,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加固改造,既降低了建设成本,又提高了抗震性能,确保了工程质量。
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校舍安全隐患大幅消除。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已开工近3.5亿平方米,占规划改造的98%;已竣工3亿平方米,占86%。其中中西部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已开工1.4亿平方米,占这类地区规划改造的98%;已竣工1.2亿平方米,占86%。这些数据表明,工程实施三年多来,平均每年有1亿平方米的校舍竣工,相当于2008年一年新增校舍(1162万平方米)的8.6倍。这么多沉积多年的安全隐患得到消除,这么多校舍通过加固改造或新建重建达到了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成绩确实很不简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好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广大师生和老百姓纷纷称赞校安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三是建立信息系统,为学校科学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目前,32个省级校舍信息数据中心(含兵团)已经建成,41万所学校(含教学点)、211万栋校舍基本信息已及时录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面覆盖、全国联网,这是校安工程的又一重要成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近期看,为建立和完善校舍安全责任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今后校舍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都能够做到有据可查,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安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长远看,有利于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并将为推进教育信息化提供经验支持。
四是服务均衡发展,校舍功能更趋完善。过去,我们校舍建设主要考虑的是建多少、建多大。实施校安工程,不仅考虑要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符合综合防灾要求,而且还考虑了功能的提升。现在各地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安全校舍增加了,危旧校舍减少了;优质学校增加了,薄弱学校减少了;学校容量增加了,班级规模减小了。改造后的校舍,有的提升了使用功能、有的增加了节能环保功能、有的增加了应急避难的功能,校舍功能更趋完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更好满足和适应了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需要。实施校安工程,有效改善了办学条件,缩小了校际差距,促进了教育公平,巩固了“普九”成果,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是落实法定要求,校舍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增强。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从法律上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履行的校舍安全责任。加强校舍安全建设,增强校舍抗震防灾能力,是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责任的具体体现。通过实施校安工程,“最牢固、最安全、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校舍安全“三最”理念已深入人心,“市长建校、校长办学”、“保障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已逐渐形成共识。各级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校舍安全。
问:为保证校安工程顺利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校安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自2009年5月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实施以来,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联动,层层落实责任;全国校安办积极协调,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积极整合、安排专项资金,努力加强技术指导,严格监督检查,有序有效有力地推进了工程实施工作。
一是制定技术指南,加强指导和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科研单位,结合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有关要求,研究制订了工程技术指南,对排查鉴定、勘察设计、选址避险、加固改造、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细化了工作内容和要求;就相关技术问题,层层组织了培训。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地震断裂带分布等基础资料,科学指导安全排查、校舍选址;从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选派专家,帮助基层解决技术难题;在保证质量和经济合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探索既能保证质量又能降低成本的技术路线。如云南推进钢结构校舍试点,提高了抗震性能;陕西采用“碳纤维补强技术”,降低了加固改造成本。
二是突出实施重点,制定三年规划。全国校安办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地方调研,召开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专题调度会,指导各地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制定了本省(区、市)校安工程三年规划,并经省级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办公会审定。全国三年规划改造校舍面积约3.5亿平方米,占全国中小学校舍总面积的近25%。其中,重点地区规划改造面积1.4亿平方米,占这类地区中小学校舍面积的51%,占全国中小学校舍总面积的10%。
三是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工程资金。2009—2011年,中央在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资金、确保原有投入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共安排专项资金280亿元,支持重点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校安工程。在中央资金带动下,各地加强省级统筹,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落实工程资金3000多亿元,为工程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国校安办在实行月通报和对落后省份专项调度制度的同时,采取成员单位包干督查、省级校安办交叉检查、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等多种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60次督查,检查项目县163个、项目学校近500所,发出督办催办单142份。2011年,结合工程实施后期竣工项目不断增多的特点,举办了以竣工验收为重点的专题培训班,转发了竣工验收方案范本供各地学习借鉴,督促和指导各地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确保竣工项目安全使用,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信息档案建设,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全国校安办出台了校安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各地校舍档案的建档、归档、保管以及档案室建设工作;制定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一系列实施方案;通过培训、试点,指导各地建立省级数据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录入、审核、跟踪、通报机制,不断完善校舍基础信息和加固改造信息。目前,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健全校舍安全责任体系和加快推进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抓手。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国校安办聘请中央主要媒体的主管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宣传顾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校安工程宣传工作。自2011年以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分别在重要版面和栏目,深度报道了校安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生动反映了实施校安工程给广大师生、学校和基层教育部门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国教育报》一直坚持跟踪报道,图文并茂,大力宣传各地实施校安工程的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展现了校安工程给各地教育带来的巨大变化。《内蒙古日报》、《新安晚报》、天津卫视等地方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当地政府全力推进校安工程实施工作,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撑起“安全保护伞”的经验和成效,大力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基层教育部门和项目学校也积极行动,采取在线访谈、印刷标语、在部门或学校网站设置专栏、致信学生家长、演出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宣传校安工程,让校舍安全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问:国务院文件规定,地方政府是实施校安工程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请问这“两个主体”是否落实?实施校安工程各地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答:三年多的实践证明,“两个主体”得到了有效落实。各地在实施校安工程的过程中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创造出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归纳起来,有这么五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各地高度重视,明确地方政府是工程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政府认真履行统筹职责,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合力、密切配合。全国有26个省份把校安工程写入地方教育规划纲要,有11个省份把校安工程写入2012年本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批示:“就是把其他事情缓办,也要先把校舍安全的事办好。”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同志每次到基层调研都要亲自过问当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原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强调,宁可在别的方面紧一点,教育方面的支持力度也要始终保持不减。
二是强化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国务院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加大了对中西部的支持力度。各地以省为主,统筹了规划、资金、项目和技术,对工程实行了项目管理。各市、县不坐等、不畏难,因地制宜,想方设法,扎实推进了工程实施。山西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工程任务层层分解。河北省D级危房停用责任书,都由各市“一把手”签字交省校安办备案,省财政2012年还专门安排了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D级危房问题。安徽省统一要求,统一调度,督促民办学校投资方和举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推进了民办中小学校安工程实施。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加强工程资金的省级统筹,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预算内新增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接受捐款以及其它筹资方式等多种渠道筹措工程所需资金。据统计,各地三年累计落实资金3000多亿元。新疆新发地方政府债券36%用于校安工程,三年共计38.43亿元。内蒙古为校安工程筹集100亿元,山西筹集70亿元,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
四是严格质量管理,把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地方。各地的校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基本上都采取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施工单位均具有相应的资质,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达标,有效防止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安徽省以县为主,建立了“五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查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决算,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公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上海市为保证验收质量,规范验收行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校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办法》,严格要求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对校安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打造“阳光工程”。各地建立了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一级抓一级。各级政府主动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各级校安办也实行了成员单位分片包干制度,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调研督查。河北省充分发挥省政府督查室、校安办的作用,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督查预案及时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促落后市、县加快进度,不拖后腿。云南省校安办各成员单位“分片包干”,采取听汇报、深入实地察看施工现场、督查反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排查鉴定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区)进行指导和督促。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校安工程进行专题询问,督促有关单位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辽宁省组织审计部门对全省校安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了过程管理和监督。
问:校安工程实施已接近尾声,为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工作,下一步,重点应做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答:6月7日,国务委员、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刘延东主持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程实施有关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和延东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督促各地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校安工程重要性和当前防震减灾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坚定信心,善始敬终,毫不松懈地做好校安工程后期工作,确保所有纳入三年规划的项目到2012年底前顺利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重点难点,彻底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从审计署对18个省的审计情况看,还存在着各地工程实施进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工程规划不完整、执行建设程序不严格、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我们将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好校舍安全主体责任,对目前仍在使用的D级危房,要立即停用,尽快拆除;对民办学校,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工程实施各项工作;对仍处于地震断裂带上的学校,要积极组织地震部门开展地震断裂性质和确切位置的勘定以及危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土、住建部门切实做好有关学校的避险迁移工作,确保到2012年底前彻底、全面整改完毕。其他省份要举一反三,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辖区内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通过查找漏洞、整改问题、补齐短板,推进工程后期实施工作。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改造项目安全达标。越是工程实施后期,越要高度重视加固改造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我们将督促各地充分发挥住建、国土、水利、地震、气象、公安(消防)等专业部门的作用,及时加强专业指导,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定期检查;严格执行校安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一旦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足额落实工程资金。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落实财政责任,对照三年工程规划剩余任务量,足额筹集安排建设资金,不留缺口,防止学校产生新的债务,避免因资金落实不到位造成项目开不了工,影响工程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工程项目资金,落实好工程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同时,严格工程资金监管,加大财政监督、项目稽查和审计监督力度,重视舆论监督、信访举报等社会监督作用,严格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
四是严格竣工验收,有序推进后期各项工作。要求各地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前,要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公安(消防)、水利等相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验收,吸收当地媒体、教师及家长代表参加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要加强对工程规划执行、专项资金落实、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档案收集、施工安全和建筑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一把手”,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校安工程如期完成,符合安全标准。
五是做好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督促和指导各地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工程实施各环节的亮点和特色以及基层市、县、学校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过印发简快报、编印典型案例集等,加强市、县间经验交流,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尽快协调当地各主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地校安工程实施进展及成效,集中进行系列深度宣传,充分展现实施校安工程给当地基础教育带来的巨变,给广大师生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真正让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得民心。
六是完善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校舍安全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评估机制以及项目公示、资金管理等制度,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审核跟踪机制、通报机制和督办机制,补齐核准校舍面积、学生人数等基础数据,积极拓展系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发挥系统在校舍安全形势研判、趋势分析、信息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制度体系,确保校舍安全建设制度化、长效化,用制度规范校舍安全建设,确保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努力把学校建成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