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商发[2010]137号),省商务厅对各地2012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评比,现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各地考核排名如下:
第一名 贵阳市 103.28分
第二名 六盘水市 102.05分
第三名 黔东南州 101.43分
第四名 铜仁市 101.40分
第五名 毕节市 98.62分
第六名 黔南州 98.14分
第七名 黔西南州 94.26分
第八名 安顺市 89.19分
第九名 遵义市 84.66分
特此通报
附件:2012年10月份各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排名表(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