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10月份贵州省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绩效考核通报

发布日期:2012-11-26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商发[2010]137号),省商务厅对各地2012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评比,现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各地考核排名如下:

  第一名  贵阳市      103.28分

  第二名  六盘水市    102.05分

  第三名  黔东南州    101.43分

  第四名  铜仁市      101.40分

  第五名  毕节市      98.62分

  第六名  黔南州      98.14分

  第七名 黔西南州    94.26分

  第八名  安顺市      89.19分

  第九名  遵义市     84.66分

  特此通报

  附件:2012年10月份各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排名表(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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