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93号
关于公布2012年纸巾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对纸巾纸组织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宁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2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产品,产品范围包括纸面巾、纸手帕和纸餐巾。主要依据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等标准的要求,对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亮度(白度)、横向吸液高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柔软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有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通报相关部门,并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纸巾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公告93附件:纸巾纸抽查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