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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甘草及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05    浏览次数:2

  2012年度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12年7月9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及海关编码

  (一)鲜或干的甘草 1211903600

  (二)甘草液汁及浸膏 13021200

  (三)甘草酸粉2938909010、甘草酸盐类2938909020、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2938909030

  二、本次招标数量:

  (一)鲜或干的甘草:本次招标1400吨

  (二)甘草液汁及浸膏:本次招标600吨

  (三)甘草酸粉、甘草酸盐类、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本次招标400吨

  三、投标资格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应包括相应商品出口业务,或经商务部批准具有相关商品的出口规模。

  (二)生产企业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四)前三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申请参加甘草及制品出口配额公开招标的企业,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体品种条件如下:

  (1)鲜或干的甘草:凡在2009年-2011年,有出口实绩;或在2009年-2011年,委托出口额年平均30(原为20)万美元以上;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50吨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或在2009年-2011年,中药材年平均出口额50万美元(西部地区年平均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甘草液汁及浸膏:凡在2009年-2011年,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80吨的生产企业。

  (3)甘草酸粉、甘草酸盐及其衍生物:凡在2009年-2011年,有出口实绩;或年供货值220万人民币以上的生产企业;或在2009年-2011年,植物提取物年平均出口额120万美元(西部地区年平均出口额6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上述所有招标商品出口供货数量不包括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数量。出口数量以海关统计为准,出口供货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2年7月9日-7月10日
  截标时间:2012年7月10日 16:00
  开标时间:2012年7月11日 10:00

  五、招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企业完成投标操作10分钟后,可登陆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的"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标书是否已被主机成功接收。对截标前30分钟内投标企业提交的查询,系统不能保证反馈所投标书是否被主机成功接收的消息。

  如电子投标出现故障,请最迟于截标时间前2小时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否则,企业投标操作失败将自行承担责任。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服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六、投标数量

  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9年-2011年平均出口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标准如下:
  
  (一)鲜或干的甘草

  2009-2011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700吨以上(含700吨) 400吨
  130吨-700吨(含130吨) 120吨
  50吨-130吨(含50吨) 40吨
  50吨以下(含新增企业) 20吨

  (二)甘草液汁及浸膏

  2009-2011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200吨以上(含200吨) 120吨
  80吨-200吨(含80吨) 80吨
  80吨以下(含新增企业) 30吨

  (三)甘草酸粉、甘草酸盐类、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

  2009-2011年平均出口数量 最高投标量
  40吨以上(含40吨) 40吨
  20吨-40吨(含20吨) 25吨
  20吨以下(含新增企业) 15吨

  (四)进口甘草企业,以上年进口甘草总量乘以20%,增加该企业的最高投标量。增加的投标量可以由本企业选定增加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品种。

  (五)凡投标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量的标书为废标。

  七、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按第一次招标的价格不变),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为废标。

  八、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九、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开标后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7月12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7月13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2012年7月16日起,可以申领中标配额。

  十、中标保证金

  中标结果公布后,各中标企业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交纳中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中标价格×中标数量×10%),企业中标后,应将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帐  号:7112410189800000737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办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具有甘草及制品投标资格的企业采用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配额数量不受全年配额招标总量限制,其标价按相应中标价格的平均价减半收取。具体申办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甘草及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大厦3号楼)11层
  邮编:100010
  电话:010-58036253 传真:010-58036254



  附件:参加本次甘草及甘草制品公开招标投标企业名单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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