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暂停宝达五金有限公司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的公告》(2012年第9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09    浏览次数:1

2012年第94号

关于暂停宝达五金有限公司进口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的公告

  2011年8月1日,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制定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的退运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11年6月,宝达五金有限公司PO TAT metaL LIMITED(注册登记号:A344040797)将已退运的不合格废物原料再次运抵中国大陆地区。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维护进口废物原料的贸易秩序,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第47条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第24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宝达五金有限公司PO TAT metaL LIMITED(注册登记号:A344040797)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资格。

  二、上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申诉或整改报告。逾期未提交申诉或整改报告的,其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被撤销。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把关,禁止上述暂停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所供废物原料进境。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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