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11号)要求,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开展全省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并于2012年9月18日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2]55号),按工作部署,现已进入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请各市州环保局将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2012年11月26日前上报我厅。
联系人:吴 丁 0731-85698135 (兼传真)
邮箱:hngfz@126.com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