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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12]1943号)

发布日期:2012-07-10    浏览次数:3

发改经贸[2012]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早籼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将《201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早籼稻收购工作,密切关注早籼稻市场价格变化,周密部署,紧密配合,认真做好今年早籼稻收购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入市收购新粮,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早籼稻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和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201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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