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印发

发布日期:2012-11-27    浏览次数:4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教育厅《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规划》指出,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大班额现象2013年要得到有效解决

  《规划》制定的目标是,到2013年,全省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班额现象和择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城镇教师评聘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规划》要求,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师要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学历要求,力争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推进省属高校师范生免费教育,对在农村任教3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继续实施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规模和范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从教。建立健全乡以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全面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跟班学习制度和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与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规划》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区分重点校(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坚决纠正中小学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07〕8号),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培养学生健康、活力、竞争、合作、助人的人文素质,促进学生表现自我、发展个性、提高交流沟通的能力。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规划

  《规划》指出,各地要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解决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级各类接受残疾学生学校的办学条件,认真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确保每个设区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的县市区拥有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兰州日报 记者赵万山)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