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多年来,委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2010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制度建设年”和“工作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管理、行政效能、行业管理和党风廉政等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了切实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委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纪律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经委党组同意,决定近期在委机关组织开展一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维玕同志兼任组长,成员由监察室、办公室、价格综合处、体改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绩效办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并抽人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委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处务会议制度(桂发改办公〔2010〕927号)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财务开支审批暂行办法实施办法(桂发改办公〔2006〕9号)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会签制度(桂发改法规〔2010〕1147号)
(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办法(试行)(桂发改办公〔2007〕261号)
(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桂发改党组〔2011〕2号)
四、检查方式
(一)由专项检查工作组成员处室派员组成3个检查小组分头进行检查。
(二)召开处室全体工作人员座谈会,听取各处室负责同志贯彻执行制度情况汇报,了解存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
(三)查看有关会议记录、贯彻落实制度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2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各检查小组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处室按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总结自2010年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以来,贯彻落实我委制定的五项制度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一式10份)交纪检监察室。
(二)对应重点检查的五项制度,整理有关记录、文件资料,形成卷宗备查。
(三)积极配合检查,请各处室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并于11月30日前将名单报纪检监察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