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
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局,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通知》(农办政〔2012〕34号)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总结各地开展规范化建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数据,现请各单位报送农业综合执法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报告。报告应当包括本地区今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概况、主要做法和亮点、取得效果和存在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内容,并对统计表中未能反映的情况做出说明。报告要求总结全面、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能够反映本地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二)2012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可登录甘肃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下载电子版)。各市州农牧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所辖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填报统计表,整理汇总后统一上报,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不再单独向省厅上报。填报过程中,要注意对数据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不能有遗漏,要全面收集和统计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各种情况。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局文形式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gsnyfgc@126.com。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情况报送是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三年工作目标基本完成后的首次全面统计,是全面了解各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也是总结经验,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的重要基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了解、如实反映本地区工作情况,认真撰写总结报告。
(二)认真审核。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统计表的各项具体要求认真审核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准确;要全面细致地进行总结,确保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三)按时报送。此次情况报送对相关总结材料的要求高,且涉及的数据项目较往年有明显增加,请各地及早部署,把握进度,按时报送。不能无故拖延,以免影响全省数据的汇总、上报。
联系人:徐慧萍
联系电话:0931-8179179(兼传真)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附件: 2012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xls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