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公告(第30期)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3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规定,经现场监督检查和审核批准,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同意延续其《药品GMP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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