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黑安监发〔2012〕217号)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4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根据各地、各系统上报的工作情况和省局抽查情况看,各地、各系统能够认真总结和弥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前两阶段工作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深入开展第三阶段执法检查工作,成效好于前两阶段。

  全省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2777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2492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85家,发现各类隐患4563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79份、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31家、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20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23家、拟处罚款230。2万元。10月份,省安全监管局抽查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等6个市共31家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25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6家,查出隐患201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7份、拟处罚款13。1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制约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检查发现的4563项隐患中,行政许可类101项,占隐患总数的2。21%;制度管理类175项,占隐患总数的3。84%;设备设施及作业现场方面1137项,占隐患总数的24。92%;培训教育类503项,占隐患总数的11。02%;隐患治理类1686项,占隐患总数36。95%;职业健康类348项,占隐患总数的7。63%;重大危险源和应急管理类390项,占隐患总数的8。72%;其他类215项,占隐患总数的4。71%。从隐患总体分布情况看,企业制度管理和设备设施及现场作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一些企业凭经验管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仅仅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要件形式存在,不能很好的应用于企业实际生产作业和安全管理之中。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严重,个别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有效治理,严重制约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国家和省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部分市、县(市、区)仍然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一些市、县(市、区)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坚决,措施不够得力,国发〔2010〕23号、黑政发〔2010〕89号、国发〔2011〕40号和黑政发〔2012〕44号等重要文件没有及时传达到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导致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大政策措施在企业没有很好落实。个别市(地)在对待执法检查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片面的认为执法检查与地方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求相冲突、相矛盾,不能很好地区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工作中裹足不前,畏手畏脚,个别地方执法行动第三阶段工作仅仅落在文件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基层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工作还有待加强。由于大部分市(地)、县(市、区)和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组建时间较短,执法监察人员多数未经过专业系统培训,执法能力和现场处置问题与当前执法监察工作需要还有差距。执法过程中未能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所规定的执法检查内容检查,存在轻管理制度方面的执法监察、重现场执法监察方面的倾向,未能做到管理监察和技术监察同步进行。个别市(地)和系统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执法情况统计报表,影响了全省执法行动情况的汇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执法行动“回头看”活动,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各系统要对执法行动第三阶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制定闭合执法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和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认真整改隐患,确保整改到位。省执法检查组发现的事故隐患已由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局下达各地、各系统安全执法监察机构委托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函,请各地、各系统监督企业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罚。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监察工作。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一些企业赶产量、追指标、抢进度,极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行为。各地、各系统要克服懈怠心理和厌战情绪,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或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退出,该关闭的关闭。重点检查已经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

  (三)转变执法监察方式,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各地、各系统要通过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重大工作部署,确保国家和省重大工作部署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要坚持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并重、监督管理与执法监察同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强化执法监察机构和安全监管局科(处)室工作协调配合,统筹规划执法检查计划,增加行政执法检查频次,扩大执法检查覆盖率,提高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效能。

  (四)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各地、各系统要把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和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监察人员培训工作,着重解决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和执法监察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尽快提升执法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监察能力,以适应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

  附件:

  1、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2、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 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交办公室审核稿)黑安监发2012年217号附件.doc
  • 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第三阶段(交办公室审核稿)黑安监发2012年217号附件(1).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