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
现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2011年12月底以前,各市州经(工)信委要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工作机构及联络员名单,报省经信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顺利实施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水平得到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动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实施“四化两型”建设、建设“四个湖南”战略决策,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信息化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1]12号)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建设,促进各级经(工)信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为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使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和广大企业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是:
(一)各级经(工)信主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程序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得到提高。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大中型企业定期发布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不断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和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能力,使企业法制建设与企业经营同步发展。到2015年,全省企业法律顾问队伍规模达2000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相关重要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一是重点抓好宪法的学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宪法,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认真学习宣传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重点学习电力法、节约能源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三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严格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四是抓好经济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重点学习《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四是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五是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有关产品质量、税收、财会、劳动、环保、安全、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省经信委将组织编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规章选编》,作为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资料。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贯彻实施《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大力开展投资管理、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开展综合利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开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内部刊物、网站、墙报等,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在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三)推进依法治理
推进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要围绕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开展以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实践。
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循环经济、非公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尽快改变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规规章缺位和不配套状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与证据适用规则,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推进政务公开,编制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系统,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
推进依法经营。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企业要实行依法决策、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遵守市场竞争规则和商业道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企业防范处理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省经信委成立由主任、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法规、机关党委的委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法规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组织实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编写有关法制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培训宣传教育骨干;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各级经(工)信委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抓好本地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检查年度落实情况,并向上级经(工)信委报告。
(二)保障措施
1、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举办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学习培训,确保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法制培训,领导班子成员五年内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制轮训,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法制学习效果。
2、建立健全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法律知识培训,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每年至少参加1次法律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坚持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将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使用依据,探索建立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各类岗位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中要把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5、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试点活动。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定一批行政执法制度完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方式适当、行政执法效果良好的“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组织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一批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营效益良好的“社会责任建设试点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全系统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6、落实经费保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
一是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三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12月底以前报省经信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省经信委将根据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结合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验收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样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组织进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评选“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