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生猪良种补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3

  为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增加生猪养殖收益,调动农民改良生猪品种的积极性,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中央下达我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6480万元。为保证项目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程序:生猪良种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户(小区、场)。由各项目县确定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二、补助标准: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