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标〔2015〕1046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去年底至今年4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了全市招标投标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近日,市领导再次作出批示,要求对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区县对前段时间开展的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对本区县招投标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特别要对前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取得的效果等进行客观分析评价,同时要防止反弹回潮,出现新的问题。
二、形成“回头看”报告。请于2015年7月30日下班前将正式“回头看”报告书面报送我委,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效果如何?是否有反弹现象;2. 处于整改中的问题,明确措施及整改完成时限;3. 梳理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性的问题;4. 各区县为整治突出问题出台的制度规定,采取的有效措施等。报告要针对具体问题,切忌泛泛而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易萍; 联系电话:67575756;
传 真:67575750; 电子邮箱:cqztboffice@163.com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