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2

  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毕节市农机局:

  2011年12月,我委印发了《贵州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1〕287号),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利用每年12月至次年4月冬春季节,在全省持续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为做好2012-2013年度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在去年《贵州省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结合各地冬春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实际需求,发动科技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开展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迅速掀起“学科技、用科技、促双增”热潮,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各市(州)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等单位,整合相关农业教育培训、科研和农技推广项目资源,结合粮油高产创建等重点项目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有效性。要围绕主导产业,重点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采取适当的形式,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同时要加强对妇女的培训。

  三、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地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环节。培训形式上,要强化现场示范和入户指导。教师选派上要注重选聘有真才实学、授课经验丰富、了解农业生产实际的专家承担培训任务,特别要从“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中遴选优秀农技人员作为培训教师。培训教材选用要注重针对性,力求通俗易懂,确保受训农民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四、各地要从组织保障、资金投入、体系构建、资源整合、培训模式等方面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构建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的长效机制。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培训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农业部门应对大培训活动进行总结,并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大培训工作总结报送我委(科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龙毅     电  话:0851-5288491

  电子邮箱:longyi0316@163.com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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