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2004年第5号令)、《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质监发[2004]639号)和《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厅质监字[2007]264号)的规定,我部组织对水运工程监理资质2012年度满4年的企业进行了复查。为保证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复查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现将复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查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并留下联系人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
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5292653。
附件:2012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结果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