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219号)

发布日期:2012-11-30    浏览次数:3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根据《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积极参与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17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将于2012年12月19日—21日,会同省公安厅、商务厅联合开展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督查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哈尔滨、绥化市。

  请哈尔滨、绥化市安全监管局形成汇报材料报督查组,督查组将检查两市的1区(县),2—3户企业。主要检查内容:一是贯彻落实《通知》情况,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二是邻氯苯基环戊酮、羟亚胺、醋酸酐等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的排查清理和监管工作情况;三是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情况。

  请其他各地市安全监管局按照以上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形成文字材料,纳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并按照《通知》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情况报表以及《指导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材料(正式件)与电子版一并,务于2012年12月28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联 系 人:车俐春

  联系电话:0451-87010360

  电子邮箱:chelichunwh@126.com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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