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第180号公告内容,自2012年12月1日开通对公账户网上缴费业务,已注册为电子申请用户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可登陆中国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gov.cn)使用对公账户网上缴纳专利费用。
在缴纳专利费时可选择票据本地打印自取业务,专利收费收据至代办处窗口自取。
http://www.sipo.gov.cn/zwgs/gg/201211/t20121120_772811.html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
2012年11月29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第180号公告内容,自2012年12月1日开通对公账户网上缴费业务,已注册为电子申请用户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可登陆中国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gov.cn)使用对公账户网上缴纳专利费用。
在缴纳专利费时可选择票据本地打印自取业务,专利收费收据至代办处窗口自取。
http://www.sipo.gov.cn/zwgs/gg/201211/t20121120_772811.html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