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兽药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兽药生产管理,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兽药注册补充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2年8月12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我部兽医局。
传真:010-59191652电子邮箱:yzc1652@ivdc.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7月13日
附件:
注册补充公告.doc
注册补充公告附件.doc
农办医〔2012〕35号.CEB
为进一步完善兽药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兽药生产管理,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兽药注册补充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2年8月12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我部兽医局。
传真:010-59191652电子邮箱:yzc1652@ivdc.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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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医〔2012〕35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