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工信委,有关企业:
近期,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93号),拟对废钢铁加工行业实施准入公告制度。请你们尽快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例的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并务于12月3日前,将准入公告申请、《废旧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文函复印件(每个企业装订一册)一式5份(附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委环资处,以便如期上报工信部。
联系人:蔡 彬 0931-4609254
邮箱:caibin1973411@163.com
2012年11月29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