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绥中、昌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4]14号),决定中涉及省质监局的行政职权项目66项。其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6项,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20项。现将具体的调整目录(附后)印发给你们。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以此次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契机,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不断提高质监系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