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综合[2012]412号
关于转发和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管单位:
近日市安委办印发了《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2012年年底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就市国资委系统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等相关制度建设,切实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2、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深入推进到企业基层、班组和现场一线,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做到实干、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和一线,认真梳理、检查、总结2012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通知》要求,逐一逐项组织治理整改,做到“回头看”排查和治理不留死角、不存后患,坚决防止已整改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出现反弹,坚决遏制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产生。
3、按照《通知》要求,各委管单位每周四前须向市安委办报送一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2月12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回头看”活动总体工作总结报告,请各单位同时向市国资委报送典型案例和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市国资委近期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组织专项抽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