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浏览次数:6

关于征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机关处室、总队(中心、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我厅结合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现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2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至我厅,如无意见,亦请复函。

  联系人:法制宣传处   段晓丽  0731-85698095

  环境监察总队  欧中浩 0731-85698103

  附件:湖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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