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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4    浏览次数:2

  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各相关通航水域“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二、按不同水系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下列机关反馈意见

  (一)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及淮河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长江干线、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和京杭运河、淮河、沙颍河)

  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电话:027-82763491,82766079,传真:027-82838283

  电子邮件:chjcxb@163.com

  (二)珠江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

  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电话:020-83315968,83315958,传真:020-83315928

  电子邮件:kjc@zjhw.gov.cn

  (三)黑龙江—松花江“主尺度系列”

  意见受理机关: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电话:0451-88913966,88912446,传真:0451-88912446

  电子邮件:hwjkjc@163.com

  (四)闽江“主尺度系列”

  意见受理机关: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电话:0591-87077569,87077581,传真:0591-87077581

  电子邮件:cbjsc2011@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5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2012年7月19日

 


 

 

附件:

一、长江水系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岷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嘉陵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乌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湘江、沅水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汉江、江汉运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赣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信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合裕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二、京杭运河及淮河水系

京杭运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三、珠江水系

右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北盘江—红水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柳江—黔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四、黑龙江水系

黑龙江—松花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五、闽江

闽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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