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即“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各相关通航水域“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二、按不同水系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下列机关反馈意见
(一)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及淮河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长江干线、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和京杭运河、淮河、沙颍河)
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电话:027-82763491,82766079,传真:027-82838283
电子邮件:chjcxb@163.com
(二)珠江水系各有关“主尺度系列”(包括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
意见受理机关: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电话:020-83315968,83315958,传真:020-83315928
电子邮件:kjc@zjhw.gov.cn
(三)黑龙江—松花江“主尺度系列”
意见受理机关: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电话:0451-88913966,88912446,传真:0451-88912446
电子邮件:hwjkjc@163.com
(四)闽江“主尺度系列”
意见受理机关:福建省港航管理局
电话:0591-87077569,87077581,传真:0591-87077581
电子邮件:cbjsc2011@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5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2012年7月19日
附件:
一、长江水系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岷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嘉陵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乌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湘江、沅水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汉江、江汉运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赣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信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合裕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二、京杭运河及淮河水系
京杭运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征求意见稿)
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三、珠江水系
右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北盘江—红水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柳江—黔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四、黑龙江水系
黑龙江—松花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
五、闽江
闽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