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四川绵阳游仙经济开发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12-03    浏览次数:4

  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根据国务院同意在我省汶川地震重灾区39个县率先启动省级开发区新设审批工作的政策,四川绵阳游仙经济开发区已完成设立前期工作。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审核有关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四川绵阳游仙经济开发区。

  二、开发区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新材料为主导产业。

  三、开发区设立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5.47平方公里,规划区四至范围:东临小枧沟镇河沟村,南临松桠镇日新村,西临小枧沟镇顺河村,北临小枧沟镇利民村。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8—86705898;86705698

 

  2012年11月3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