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03    浏览次数:4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我省通过现场验收及审查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个工作日,自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6913062

  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  610017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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