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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外经商机构子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5    浏览次数:2
商办电函[2012]765号


各驻外经商机构:

  近日,商务部网站驻外经商机构子站发生误传图片事件。为进一步加强驻外经商机构子站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保证网站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网站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驻外经商机构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和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工作制度,统筹管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网络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强化子站工作人员的信息和网络安全责任意识。

  二、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严格审核制度

  各驻外经商机构要认真执行部网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子站的管理维护、内容更新、审核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必须由驻外经商机构负责同志严格审核,保证信息上网真实、准确,上网信息的审批记录要书面存档。要对子站管理员账户设置复杂程度较高的密码并定期更换。

  上网信息要突出业务性和原创性,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准确性和权威性,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严禁发布涉密信息。发布涉及重大事件和敏感内容的文章,以及把握不准的新闻和信息前,应报业务主管司局同意。所有发布的信息均需要注明信息来源。

  三、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实时监控检查

  各驻外经商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维护网络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各驻外经商机构要对子站访问情况和信息发布情况定期进行自查,有任何异常及时报告。
  各驻外经商机构须严格遵守《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子站点端用户手册》的规定,系统培训以及工作交接等操作不得在信息发布系统中进行,应在测试系统中操作,测试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系统管理单位(国富通公司)实时提供。

  四、其他事项

  各驻外经商机构网站联络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报部电子商务司备案,以便有效沟通并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部电子商务司(公共服务处)联系。

  请各驻外经商机构按照上述要求,严格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商务部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联系人:电子商务司 黄磊 国富通公司 郑佳

  电 话:65198457、65685708

  附件:驻外经商机构子站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商务部办公厅
                                2012年7月10日
  附件:
 


驻外经商机构子站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商务部网站24小时值班电话:010-516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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