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人函〔2012〕61号
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公众评议和领导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2〕50号)的要求,我厅对2011年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求我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加强资金下达的及时性。为此,我厅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急群众、单位之所急,确保财政各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一)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2012年,我厅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群众管好财、用好财。在全厅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提倡求真务实、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主动为基层和群众做好服务,主动加强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主动联系基层和到基层调研,了解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
进一步理顺厅内办文程序,规范国库资金支付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收款人和用款单位。对已编入部门预算的资金,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切实加快资金拨付速度。对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大额专项资金,及时商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分配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市、县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约谈制度,对预算执行进度在全区排名靠后的市进行约谈,强化预算执行。同时要求市级财政部门要对所辖县的财政部门执行进度要进行督查,对连续两个月预算执行进度排在全区排名靠后的县进行约谈,并将有关约谈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
二、关于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公众提出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意见建议,2012年,我厅积极整合相关资源,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广西财政网站为主渠道的宣传阵地,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和财政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致力于营造财政部门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财政部门的社会形象,扩大财政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一)继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进一步增强我厅驻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力量。完善了服务窗口人员AB岗制度,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支持有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了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明确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规范,加快部门审批项目办理速度,减少部门行政审批在内设机构反复流转。
(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2012年,我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财政厅网页以及广西财政网站为主要平台,扎实推进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个人的公共服务的财政信息公开,为广大群众、有关企业等群体更加快捷地获取财政信息提供了方便。一是规范做好政务公开。根据中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厅对职能范围内的行政以及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对确定的行政以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制定了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广西财政网站进行了公开,方便了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办理相关审批业务。二是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规范要求,在统一平台的相应栏目做好财政部门的信息公开,做到完整公开不漏项。并结合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涉及我厅职能的预算以及价格和收费两项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三是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分办,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每一项申请做到合理答复、按时办结。从2009年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持续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中国财政透明度调查,并连续4年公开发表评估报告,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2012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的两个排行榜上,广西名列前茅,具体是: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排行榜(2012)第7名;中国省级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透明度排行榜(2012)第1名。
三、关于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业务指导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社会公众对我厅提出了要深入了解基层实际工作情况和困难,加强业务培训,协助和指导基层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针对上述意见,我厅不断加大基层调研指导力度,着力搭建各市、县财政部门工作交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针对财政各项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厅各处室将组织人员力量,重点围绕市县预算执行、乡镇财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资金监管和安全、社会重点民生问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改革、完善财政贴息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分赴全区各市、县进行调研和指导,开展座谈和经验交流,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促进各地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财政收入和预算执行的督促检查工作
2012年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财政收入工作调研,督促各地进一步提振信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征管措施、提高收入质量和紧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目标的实现。在全区范围多次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督查工作,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增强我区预算支出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工作进度,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搭建各市、县财政部门工作交流平台
2012年,我厅及时收集整理各市、县开展各项财政业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出台的新制度、新办法,共同搭建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信息交流平台,增强学习互动,开阔工作思路,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了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2012年,我厅各处室针对性的开办了财政决算、动态监控、政府性基金、津贴补贴等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力度。厅干教中心组织开展了大规模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关于加大对基层财政扶持力度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2011年公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由于我区的贫困地区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偏远地区、革命老区和边境地区,因此,自治区重点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革命老区和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等,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一)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按照厅党组提出打造“五个财政”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12年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方案。方案适当调整了绩效转移支付的考核指标,以实现奖励先进,调动市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保障能力的目的;合理选择与财政运行密切相关的客观因素进行测算,进一步扩大标准支出测算范围;按照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助标准;适当提高民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补助系数,体现对特殊、困难地区的支持;建立增减幅控制机制,保障各地财政运行的稳定性。2012年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35亿元,比去年增加20亿元,增长17.4%。
(二)加大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2012年,自治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实施,增强了民族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充分调动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三)及时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
根据有关县区的基本财力缺口情况及各地消化缺口的工作实绩,按照统一、规范的办法,分配下达201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2.81亿元,比上年增长33.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政策的实施,对提高县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帮助弥补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
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区补助资金情况,2012年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3.35亿元,比上年增加1.91亿元,增长16.7%。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实施,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和谐起了积极的作用。
(五)加大革命老区和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根据中央下达我区补助资金情况,2012年,我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规模为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6.7%;我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规模为1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9.1%。革命老区和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的实施,促进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六)完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制度
研究制订了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有关规定分配下达2012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5.41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的实施,为资源型城市改善人居条件,实现产业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七)探索实施对部分城区财力补助
随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补助的逐年加大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全面推行,县级财政困难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但城区财政困难仍比较突出。为帮助城区缓解财政困难,促进中心城市加快发展,2012年自治区财政结合本级财力情况,专门安排了补助资金2.8亿元,用于对部分城区给予财力补助,同时要求市本级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该方案将于近期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五、关于加大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力度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区财政干部培训名额向基层倾斜
我厅2012年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名额进一步向基层财政干部倾斜,优先安排市县财政干部参加各类综合能力及专项业务培训班。如4月和5月份连续举办的二期财政系统综合写作专题培训班有118名基层财政干部参加,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市县财政局领导比例也进一步增大,6月份在清华大学举办全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有30名市县财政干部参加。此外,自治区财政也将进一步加大基层示范性培训力度,2012年举办了二期全区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共培训140名财政所长,我区财政培训品牌“新时期财政改革与管理”专题讲座也通过视频培训到地级市财政局干部,参加培训的市县干部超过3000人次。
(二)加大对各市县财政部门培训机构指导
2012年,我厅干部教育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财政部门培训机构的指导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师资力量,编写了多套适合广西市县财政部门培训机构使用的补充教材。二是继续举办了多期基层培训示范班和师资班。三是修订我区财政系统《基层培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培训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培训机构的检查督导,推动各市县财政部门培训机构积极有效开展财政支农政策的各类培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