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浏览次数:5

  桂工信办政法〔2012〕139号

自治区糖业发展局,各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根据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委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准确无误,请你们高度重视,组织专人,领导把关,结合本处室本单位行政审批职能,按照《关于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的要求,对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目录,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并将行政审批项目中保留、取消、下放、合并、减少审批部门以及实施主体等清理情况,于2012年11月25日前报委政策法规处。

  国务院(国发〔2012〕52号)、自治区(桂政发〔2010〕36号)文件的相关目录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供对照清理参考。

  联系人:马 钧 联系电话:8095065

  电子信箱:gxwzfc@163.com

  附件:1.关于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的决定

  3.自治区工信委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表

  (附件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