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47

川商贸〔2012〕81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和企业:

  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华交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支持,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南京市、宁波市9省市联合主办,每年3月1日-5日在上海举行。是中国规模最大、客商最多、辐射面最广、成交额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经贸盛会。

  自1991年以来,华交会已成功举办了22届。第22届华交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展览面积达11.35万平方米,设标准展位5880个,分4个专业展区(服装、家用纺织品、装饰礼品、日用消费品展区),参展企业3326余家。境外展商分别来自丹麦、印度、尼泊尔、蒙古、日本、韩国等9个国家和地区。华交会展示的轻纺产品中,高新技术产品、名特产品占有较大的比例。有来自全世界133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万多名客商和国内2万余名专业客户到会洽谈,出口成交总额达28.39亿美元。

  一、基本信息

  (一)时间

  2013年3月1日—5日

  (二)地点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二、展馆设置

  本届华交会展览面积11.35万平方米,设展位5880个,分以下四大专业展区:

  (一)服装展区:包含各类服装成衣、服装面料、时装饰品、成衣配件等;

  (二)家用纺织品展区:包含床上用品、居室用纺织品、卫浴用纺织品、餐厨用纺织品、其他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纱线、抽纱品等;

  (三)日用消费品展区:1、家居用品专区:包含各类日用类(清洁用品、洗浴用具、一般家庭用品)、家具类、陶瓷、器皿及餐厨用品类、各类箱包、各类灯具灯饰、钟表眼镜等;

  2、电子消费品专区:包含各类家用电器、电子及信息产品(音像视听产品、计算机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件、网络设备、通讯产品、商务自动化设备、电子安全设备、电子电工产品)等;

  3、其他消费品专区:包含各类体育用品、休闲用品、办公文具用品、各类玩具及玩具零配件、各种鞋类、帽类等;

  (四)装饰礼品展区:包含各类礼品、工艺品、装饰品、编织品、园艺用品、宠物用品等。

  三、展位规格及费用

  标准展位面积为9(3×3)平方米/展位:16,800元/展位。展位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一张洽谈桌、四把椅子、二个射灯、220V电源插座,铺设地毯。

  四、有关要求

  (一)参展条件规定

  参展企业须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年出口额不低于75万美元。按照展位确认的商品类别展出商品,不转售和倒卖展位,不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侵犯知识产权。

  (二)展位申请

  请参展企业认真完整填写《参展企业名录登记表》,签章后于12月7日前报至省商务厅外贸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勤

  电话:028-83225103

  传真:028-83227206

 

四川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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