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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市2012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特殊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12-08-01    浏览次数:2

  六盘水位于贵州西部,地处川、滇、黔、桂四省结合部,古属牂牁,为夜郎国地,1978年建市,辖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和钟山区四个县级行政区,土地面积9965.37平方公里,人口298.17万,汉族与彝族、苗族、布依族、回族等44个少数民族杂居。资源丰富,煤、铁、锰、锌等矿产资源达30余种,其中煤炭资源远景储量844亿吨,具有“江南煤都”之称;又因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优势,被誉为“中国凉都”。她是国家确定的“攀西—六盘水资源综合开发区”,是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圈二区一带”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毕(节)水(城)兴(义)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综合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 613.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506.84亿元,财政总收入128.4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 16370元和4437元。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当前,六盘水正围绕“稳中求快”的总基调,坚持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提升三大战略,打造现代特色都市,为实现全面建设“五个六盘水”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人才引领、人才推动、人才支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决定面向全国开展2012年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以用为本、突出重点、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引进人才的岗位、待遇、工作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引进人才的对象是:

  (一)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负责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二)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青年创新奖获得者,享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五)急需的其他特殊人才。主要包括:1、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2、拥有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并可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人才;3、教育教学需要的“双师型”人才;4、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5、煤化工、工程技术、钢铁、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6、拥有特殊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7、文化体育方面的专业人才;8、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三、引聘范围和岗位

  六盘水市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35家单位面向国内引进205名高层次人才和52名急需特殊人才。具体岗位请查询六盘水党建网(http://zzb.gzlps.gov.cn/)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lps.gov.cn/)公布的《六盘水市2012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和《六盘水市急需特殊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调动、兼职、聘请、技术承包、技术或管理入股、项目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单个引进或集团引进,可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引进程序包括:

  (一)收集引才需求。根据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项目发展等相关行业需求,每年12月,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部门、单位特别是市内高校、重点企业、各经济开发区、重点工业园区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次年引才需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发布引才目录。

  (二)发布与对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各大媒体发布引才目录或根据需求情况组团到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发布引才目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部门、单位与符合条件的人才多渠道对接,物色引进人选。

  (三)申报与推荐。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报:根据引才目录,符合条件、有意来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均直接向《六盘水市 2012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或《六盘水市2012年急需特殊人才岗位需求目录》各岗位发布的联系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组织推荐: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引进人才计划;申报材料包括:人才引进计划申请书,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引进人才的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的初步合作协议或引进人才实施的项目计划书。

  (四)审查、考察和评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步引进的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引进对象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果经人才引进评估,评估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审定批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对象的考察结果及时进行审定、批复。

  (六)签订协议。用人单位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七)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办理引进手续。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资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优惠政策

  (一)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外,其他待遇均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引进人才的业绩水平,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专业技术职务可超单位结构比例聘任。

  (三)引进人才的配偶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正式职工,可随调相应单位。根据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面议确定的待遇,引进人才的落户、购房、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应予提供方便,及时妥善解决。

  (四)属辞职或自动离职来六盘水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按工作调动的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重新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五)凡以兼职、聘用、讲学、咨询、顾问、技术合作等方式来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可享受“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待遇,在市内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定的待遇,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其他待遇。

  (六)非公有制企业引进的人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社会保险、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本办法的有关待遇。

  六、有关事宜及联系方式

  (一)个人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按本公告提供的人才需求信息和联系方式(各岗位均有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与相关用人单位接洽报名。报名人员可登陆六盘水党建网(http//zzb.gzlps.gov.cn/),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以及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请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高层次人才情况汇总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名接洽中遇到相关问题,可致电六盘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咨询。

  咨询电话:(0858)8206446

  电子邮箱:lpszzbr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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