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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宁夏农学会八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2

  宁农(经)发[2012] 574 号

\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区直有关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秘书处的建议和王正伟主席的批示,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下半年我们启动了宁夏农业历史学会成立的筹备工作,目前各项筹备工作业已就绪;同时,宁夏农学会六届理事会业已届满,根据《社团组织管理条例》和《宁夏农学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宁夏农学会八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一并召开,现就“两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确认及登记

  宁夏农业历史学会是新成立学会,旨在研究宁夏农业发展史,弘扬悠久的宁夏农耕文化和人文精神,纪实和鉴证宁夏现代农业发展轨迹,以起到激励后人、以史资政的作用。因此,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是当然的会员单位,其中,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确定为理事单位,(地)市农牧(农业)局确定为常务理事单位,其局长分别提名为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此外,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还要将热心于“三农”事业、对县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史(或方志)研究有一定造诣的同志推荐为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会员或理事,并从中再推荐一名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聘研究员(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正式聘任为“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邀研究员”。团体和个人会员需填写《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特邀研究员填写《宁夏农业历史学学会特聘研究员登记表》。

  由于领导变动和人员增减,宁夏农学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也需重新登记,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是当然的会员单位,其中,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确定为理事单位,五市农牧(农业)局确定为常务理事单位,其局长分别提名为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凡是农业、畜牧、兽医、草原、渔业、农经、农业机械、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和园艺产业科学研究及示范推广的人员和热心于“三农”事业的人员均可登记为宁夏农学会会员,并分别填写《宁夏农学会会员登记表》。

  区直有关部门、厅机关处室局和厅直各单位推荐一名“两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候选人。

  二、会议任务

  (一)研究通过《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章程》;

  (二)选举产生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三)研究通过宁夏农业历史学会2013年工作计划;

  (四)研究通过《宁夏农学会章程修正案》;

  (五)选举产生宁夏农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六)研究通过宁夏农学会2013年工作计划。

  三、开会时间

  “两会”拟于12月10日上午10:00宁夏工会大厦报到,下午2:00在农牧厅二楼多功能厅开会。

  四、参会人员

  各县、市农牧(农业、畜牧)局长(拟提名为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第一届和宁夏农学会第八届理事、常务理事)和有关厅局、院、办(拟提名为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的领导及自治区有关领导;各市、县推荐的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邀研究员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会员代表(宁夏农业历史学会和宁夏农学会会员代表先后参加会议)。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各单位负责人。

  会议还将分别邀请中国农学会、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和自治区科协、社科联、民政厅及民间组织管理局、宁夏历史学会的领导莅临会议指导。

  会议还将邀请自治区各新闻媒体记者到会报道。

  五、有关要求

  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的成立和宁夏农学会的换届,是我区农业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市、县(市、区)农牧(农业、畜牧)局务必高度重视,协助做好“两会”会员登记和宁夏农业历史学会特邀研究员的推荐工作,切实可行将热心“三农”事业、对农业史或方志研究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文字功力的同志推荐到宁夏农业历史学会(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会员登记表》和《宁夏农学会会员登记表》请于12月7日前分别将电子表格发农牧厅农经处和科教处邮箱,纸质表格请于开会时交会务组。

  农经处联系人:贾晓萍,电话:0951—5169839,手机:13709595510,邮箱:nmtnjc@126.com

  科教处联系人:贾永峰,电话:0951—5169826,手机:13895085378,邮箱:nxkjch@163.c0m

  附件:1. 各市、县(市、区)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宁夏农业历史学会会员登记表》

  3.《宁夏农业历史学学会特聘研究员登记表》

  4.《宁夏农学会会员登记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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