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典型案例及进一步做好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循环经济案例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6

  甘工信发〔2012〕782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

  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222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意见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350号)精神,为适应当前形势下全面建设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要求,加快推动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现将全省10个典型循环经济案例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典型案例的重要意义

  2007年我省成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以来,围绕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全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步伐稳步推进。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提出努力建设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我省循环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这次公布的10个典型模式案例,是在全省工信系统认真指导、精心培育,各地各相关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紧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加快循环化改造,实施补链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探索提高的经验总结,是在区域、园区、企业等不同层面涌现出的典型,可为同类单位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各市州工信委、各示范单位要充分认识典型模式案例对推动全省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转型跨越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不断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将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案例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工业循环经济发展道路,使工业循环经济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认真做好案例的宣传推广

  各市、州工信委要将宣传推广工作与本地区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大力开展工业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效应,及时协调解决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要加强内部协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宣传典型案例,普及循环经济知识,提高员工的节约意识,切实履行企业在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社会责任,使宣传推广工作在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率先取得实效。

  三、着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各市州工信委要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快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的指导与支持,培育、发掘并总结上报本地区工业循环经济的典型案例。各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要按照《关于公布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方式、新途径,灵活借鉴其它模式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本单位年度循环经济总结,抓紧编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各市州工信委、各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典型案例(包括代表性图片和说明)及工作总结,请于11月30前上报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发展处。

  联 系 人:吴国振

  联系电话:0931-4609109(兼传真)

  电子邮箱:gsxhjj@126.com

  附件:甘肃省循环经济典型案例(第一批)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地址: http://www.gsec.gov.cn/UploadFiles/cszz/2012/12/20121203105328468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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