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核查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2

  贵州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核查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措施精神,保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12〕335号)文件要求,贵州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2012年第一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由省经信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成立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监管办),监管办设在省经信委节能处,负责此次核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贵州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

  二、核查工作

  根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此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对象为: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燃气、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五大六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终端销售商推广信息和购买节能产品的终端用户信息。按照工信部下达的核查任务,我省辖区内终端销售商共249家,本期销售总量为 4234台,其中:电视机2510台、冰箱 223台、洗衣机 230台、空调1261台、热水器 10台。

  为切实做好核查工作,省监管办组织遴选了第三方核查机构承担具体核查任务,并对核查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统一核查说辞和行为规范,明确核查内容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相关纪律。

  (一)核查基本情况

  1、本次电话核查总量为426台,其中:电视机 209台、冰箱 25台、洗衣机 28台、空调 154台、热水器10台,核查比例为10.06%(详见表1);

  2、本次入户核查总量为58台,其中:电视机 39台、冰箱 8台、洗衣机 2台、空调 6台、热水器3台,核查比例为1.37%(详见表1);

  3、本次终端销售商共核查15家,电视机3家、冰箱6家、洗衣机2家、空调4家、热水器1家。终端销售商核查比例为6%(详见表2)。 

表1    贵州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终端用户信息核查汇总表

序号

产品类型

推广数量(台)

电话核查

入户核查

数量

百分比(%)

数量

百分比(%)

1

平板电视

2510

209

8.32%

39

1 .55%

2

冰箱

223

25

11.21%

3

1.35%

3

洗衣机

230

28

12.17%

6

2.61%

4

空调

1261

154

12.21%

8

0.63%

5

热水器

10

10

100%

2

20%

合计

 

4234

426

10.06%

58

1.37%

 

表2   贵州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终端销售商核查汇总表:

序号

产品类型

推广数量(台)

终端销售商数量

核查终端销售商数量

核查率

(%)

1

平板电视

2510

103

3

3%

2

冰箱

223

25

6

24%

3

洗衣机

230

17

2

12%

4

空调

1261

102

4

4%

5

热水器

10

2

1

50%

合计

 

4234

249

16

6%

 

(二)核查结果分析说明

    此次电话核查、入户核查和终端销售商核查信息资料符合率均为100%。

 

序号

核查类型

核查总数

信息资料符合数

符合率

1

电话核查

426

426

100%

2

入户核查

58

58

100%

3

终端销售商核查

15

15

100%

合计

 

499

499

 

表3    贵州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核查结果汇总表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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